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予子女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法律效力与撤销可能性)

更新时间:2024-06-15 10:40:02    浏览量:10次

房本加了子女名字,离婚后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1. 房产赠与子女,父母还能反悔吗?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659条的规定,赠与公证书或者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父母离婚时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并办理了赠与公证或签订了赠与合同,赠与行为已经生效,父母无权反悔。

2. 没过户的赠与房产,父母还可以撤销吗?

如果父母离婚时协议赠与子女的房产,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赠与行为尚未生效。根据《民法典》第512条的规定,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让。房屋属于不动产,赠与合同生效后,还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才能转移给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反悔赠与,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房产尚未过户;

赠与行为并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如受欺诈、胁迫等)。

3. 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房产给子女,一方反悔怎么办?

如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约定属于赠与行为,且已经生效,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赠与义务,或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

不过,如果一方反悔的理由成立,例如受欺诈、胁迫等,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

4. 赠与子女的房产,离婚后一方反悔,房子归属谁?

如果赠与子女的房产满足以下条件,那么一方反悔后,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重新分割:

房产赠与行为尚未生效(即未办理过户手续);

赠与行为可以撤销(如受欺诈、胁迫等)。

如果赠与行为已经生效,且没有撤销的情形,那么该房产已经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一方反悔也不能撤回。

5. 离婚后财产纠纷频发,如何避免?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源于夫妻双方未能对财产进行明确约定。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建议夫妻离婚时做好以下工作:

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后再签订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财产分割细则,包括房屋、车辆、存款等;

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及时办理财产分割手续,避免纠纷产生。

如果你也有类似的经历,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和经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既要尊重法律,也要考虑情感和道义。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祝大家都能妥善处理离婚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