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债务处理详解(分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更新时间:2024-06-10 06:00:01    浏览量:24次

离婚涉及债务处理详解(分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前言:

婚姻是一场修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也节节攀升。一旦感情破裂,分道扬镳,除了感情上的伤痕,债务分割也成了横亘在双方之间的一大难题。很多朋友对于离婚涉及债务处理方面的法律规定并不了解,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看看离婚后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哪些债务属于个人责任,以及如何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什么债务算?

答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类型 具体说明
家庭生活费用 水电煤气、房贷、物管费等为日常生活而产生的费用
抚养子女 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为抚养子女而产生的费用
赡养老 赡养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亲属的费用
教育培训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教育培训而产生的费用
正当社交 为维持夫妻正常的社交关系而产生的费用,如应酬、聚餐等
投资经营 夫妻共同投资或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如合伙办企业、购买股票等
共有财产管理 为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夫妻共有财产而产生的债务

疑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原则

答案:

夫妻共同债务应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夫妻双方应当按各自的经济情况负担共同债务。

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的分配比例。

个人债务,哪些债务算?

答案: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为了满足个人需要,与他人签订的借贷合同、买卖合同等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类型 具体说明
婚前个人债务 结婚前个人名下的债务
个人消费债务 如个人信用卡债务、个人车贷、个人贷款等
婚后个人债务 婚后个人为满足个人需要而产生的债务,且没有用作夫妻共同生活
日常小额开支 如个人网购、个人餐饮等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小额开支
赠与财物 赠与他人的财物,如给自己父母买房、买车等

疑离婚后债务承担方式

答案:

共同债务:以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优先偿还。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全部清偿,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根据各自经济情况合理分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但是,如果离婚后一方无法偿还个人债务,而该债务又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为共同利益所欠的,且另一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则可以要求另一方协助偿还。

特殊情况下的债务处理

答案:

一方不知情债务: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为满足其个人需要而举债的,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婚后个人单方举债:夫妻一方在婚后以个人名义举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用途以及夫妻是否知情来判断。

对第三人的约定:夫妻可以与债权人约定,由夫妻一方独自承担债务,但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各位朋友,看完这篇文章,大家对于离婚涉及债务处理是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呢?欢迎大家留言分享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如果您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遇到任何也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