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泰安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与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23-08-31 09:21:28    浏览量: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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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纠纷

陈某某诉何某某、杜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赠与合同纠纷是什么

赠与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纯干货)

赠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法律纠纷。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赠与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该礼品的合同。虽然赠与是一种慷慨的举动,但由于某些原因,赠与合同纠纷经常发生。

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可能存在误解。当赠与人可能将财产赠与受赠人时,有一些条件或限制,但受赠人可能对这些条件或限制没有深刻的理解。这种误解可能会导致双方之间的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也可能是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的恶性变化引起的。例如,赠与人可能会后悔将财产赠与给受赠人,或者受赠人可能没有准确处理赠与人赠与的财产。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关系紧张,引起纠纷。

然而,赠与合同纠纷并不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首先,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以确保双方都深刻理解赠与的条件和限制。其次,赠与人与受赠人应保持良好的关系,建立相互信任的前提。如果双方有问题,需要及时沟通和讨论,以防止纠纷。

如果赠与合同纠纷已经发生,双方应尽快寻求法律援助。赠与合同纠纷一般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处理。在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时,双方需要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

一般来说,赠与合同纠纷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但并不难解决。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保持良好的关系,以防止纠纷的发生。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

2023泰安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与案例分析)

陈某某诉何某某、杜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陈某、杜某于2005年7月2日领取结婚证,并育有二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财产作出书面承诺。杜某于2011年10月与何某某相识,此后双方发展成不正当的性关系。在两人交往的过程中,杜某某在陈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向何某某的账户汇款,共计498.08万元。何某某将上述部分账款用于支付某小区1801房及其他消费。2013年6月27日,何某某向浙江路德行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路虎越野车,车价58.2万元,登记车主为何梦薇。2013年4月20日,杜某通过陈某某的储蓄卡支付了5万元购车定金,2013年6月27日支付了53.2万元购车定金和15495元保险费。后来,陈某得知杜某与何某的关系,以及杜某将高额账款支付给何某的情况,于2013年10月14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确定杜某某私自赠送何某某607.8745万元的行为无效;2、何某某退还杜某某私自赠送的607.8745万元给陈某某。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杜某某将账款免费交给何某某,并代表何某某支付购车款。何某某表示已接受并实际收到账款。结合杜某某与何某有不正当性关系的事实,应认定杜某某给予何某某账款的行为构成礼物。何某某关于钱的性质是损失赔偿,赠与的是车辆不是购车款等抗辩建议,均不予接受。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赠与的实际金额应确定为498.08万元,购车费用为59.7495万元,再减少何某某返还杜某某的117万元,共计440.8295万元。陈某某和杜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全部,何梦薇也没有提出证据证明陈某某和杜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全部,因此认定陈某某和杜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杜某某给何某某的钱应该属于陈某某和杜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家《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因日常生活不得不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关键决定,夫妻应当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杜某给了何某440.8295万元,账户数额巨大。未经陈某同意,杜某的赠与损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事实上,杜的赠与行为本身就是基于他与何的性关系,也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原则。后来,何知道杜有配偶,继续与杜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接受赠与,这是错误的,因此无法确认该行为的有效性。陈某要求确定赠与行为无效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陈某某与杜某某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属于共同所有,而不是按份共有。杜某某在审判中明确表示,可以直接返还给陈某某。因此,赠与无效后,陈某有权要求全部退还。综上所述,判决:1、确定杜某给何某4408295元的行为无效。2、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何某某返还陈某4408295元。3、驳回某某倩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中,多方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利用法律差距,婚外与他人同居,既不办理婚姻登记,也不以夫妻的名义同居,有些人甚至生了几个孩子,也不以夫妻的名义同居。这种情况俗称“包二奶”。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包二奶的费用是由包养方以“赠与”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所以男性包二奶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对女性的忠诚义务,而且严重侵犯了女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不处分共同财产的,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杜某某将大额账款赠与何某某,既不是因为日常生活的需要,也不是因为共有人陈某某的同意,严重影响了陈某某的财产权益,违背了平等原则。何某某在杜某某有配偶的情况下仍接受大额赠与,属于非善意取得,赠与行为视为无效。陈某要求全部退还赠款,在法律上有证据。通过本案的判决,一方面可以保护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权益;另一方面,可以警告那些贪图享乐、希望通过支持获得非法收入的人;第三,有利于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家庭观。

2023泰安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与案例分析)

赠与合同纠纷是什么

前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资产免费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可分为:1、赠与合同可随意撤销;2、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合同不得随意撤销,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具有抗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属性的赠与,另一种是公证赠与。

1、什么是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资产免费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可以分为:

1、赠与合同可随意撤销;

2、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合同不得随意撤销,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具有抗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属性的赠与,另一种是公证赠与。

二、如何确定赠与合同纠纷管辖

1、首先要明确买卖协议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权的书面协议

选择管辖权的书面协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民事诉讼意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的,以协议确定管辖权法院。

2、买卖协议双方未选择管辖协议或者选择管辖协议无效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管辖。

(一)合同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或者交货地没有明确约定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按照《购销合同履行地条例》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管辖;

(二)买卖协议双方对履行合同或者交货地有明确承诺的,应当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a、合同未实际履行的,依照《民事诉讼意见》第十八条、《购销合同履行地条例》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双方居住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合同实际履行的,依照《民事诉讼意见》第十九条和《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以变更后的承诺确定。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承诺,或者变更原合同,不涉及履行地点的,仍以原合同约定确定履行地点。

三、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担保法》明确规定,未实际交付礼品的,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确除外),不得违约。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具有抗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属性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合前款规定。

此外,担保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律情况。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执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责任。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要求受赠人退还赠与的财产。

2023泰安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与案例分析)

赠与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纯干货)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资产免费转让给他人的合同。在履行赠与合同的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徐宝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实践经验,从实际角度分享如下。

合同效力问题:赠与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要素,如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明确、无违法内容等。如果合同有效,可能会引起争议。

资产所有权问题:赠与合同结束后,资产所有权问题可能引起争议。例如,如果赠与的财产存在质量问题或有争议的所有权问题,双方可能会发生争议。

不当得利问题:在赠与资产的过程中,如果接受人在赠与后与赠与人发生法律纠纷,资产已被接受人占用,可能会出现不当得利问题。

撤销赠与问题:受赠人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可以要求撤销赠与。此时,双方可能就赠与的效力和要求撤销赠与的条件发生争议。

证据问题:赠与合同的效力和财产所有权需要证明。因此,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能成为争议的焦点。

根据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实践经验,徐宝和律师团队主要提醒法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合同效力问题:赠与合同存在法律缺陷的,如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定程序不满足等,法院可以判断赠与合同无效。

资产所有权问题:如果财产所有权问题引起争议,法院通常会考虑赠与人是否拥有财产所有权,以及双方之间的协议,以确认资产所有权。

不当得利问题:受赠人受赠后获得不当得利的,如非法占有、转卖等,法院可以判决受赠人应当偿还受赠人。

取消赠与问题:如果赠与合同中有取消赠与的条款,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的意思表明和行为,以判断是否符合取消赠与的条件。

证据问题:在赠与合同纠纷中,法院通常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案件事实,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会影响判决结果。

一般来说,法院在审理赠与合同纠纷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合同的效力、资产所有权、不当得利、赠与和证据的撤销等因素作出判决。

2023泰安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与案例分析)

赠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前言:可以通过讨论、调解、仲裁和诉讼的形式进行处理。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是最好的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阅读以下与如何处理免费合同纠纷有关的帖子。


1、如何处理赠送合同纠纷?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让步”的精神,自愿协商处理。这种解决纠纷的形式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干预,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有利于双方的和谐。因此,纠纷发生后,双方应以“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

2、第三人居中调解。如果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要求协议条款约定的企业或人员居中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审结的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双方不愿协商、调解、协商、调解的,可以仲裁或者诉讼。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以后不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赠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赠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但是,自侵权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增加。

三、签订赠与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赠与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双方、赠与财产名称、资产现状、赠与合同履行期限和方法、赠与是否附加条件、赠与合同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案。

(二)、从赠与人的角度来看,如果赠与可以在交付资产或转让权利之前撤销,建议不要公证赠与合同,因为一旦公证就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来看,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撤销赠与,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公证赠与合同。

(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资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以作为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不能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赠与人可以自然拒绝履行赠与责任。

(四)、依法需要办理财产登记等手续的,应当承诺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五)、赠与人应当在赠与合同中表明赠与资产的缺陷,否则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4、赠与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还是商事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既是民事纠纷。中国属于民商合一的中国。民事主体与企业、企业等商业主体的法律地位公平,适用法律一致。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生效、解释、执行、变更、停止等原因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一切纠纷。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定印章时成立合同。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定印章前,当事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当事人未选择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5、赠与合同法律认可的具体体现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法律承认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上。一般认为,赠与人有以下责任:

1、交付礼物的责任。赠与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并转让所有权。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人不得撤销具有抗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属性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此外,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2、保证赠与缺陷的责任。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的缺陷负责。一方面,赠与有缺陷的,赠与人有责任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确保赠与无缺陷的,应当承担赠与的缺陷。因此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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